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或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企业从事该方面服务就需要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分为非经营性和经营性两类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法律依据】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业务应用】
互联网医药行业最基础的证件,利用互联网展示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内容业务都需要办理;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入驻淘宝,京东等平台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商品都需要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资质。